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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了推进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7〕197号)及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8号)文件精神,请你们抓紧把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或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都要列入当地政务网权力事项库,并在部门事项维护中勾选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事项。
二、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受理,并应用项目代码进行校核验证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于没有项目代码的投资项目,各地在接收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申请材料时,应自觉引导项目单位先登录在线平台办理项目登记并获取项目代码,然后办理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手续。
四、各地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业务系统要按照2015年10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2(《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业务及技术规范》)抓紧进行改造,设置“应用项目代码校核验证”功能,并将业务系统中审批事项办理信息、指标代码规范、数据交换业务规范进行改造,使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业务系统中的办理环节数据向在线平台自动同步推送,从而实现系统信息在平台上共享。
五、各地要抓紧与当地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发改部门、政务网技术团队的对接,及时改造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监管事项业务系统,推进投资项目代码制、申报材料平台受理制、办理信息同步共享制在投资项目人防工程行政管理领域中的应用,确保在线平台平稳高效运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