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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1003044/2023-00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省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3-02-07
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7 来源:浙江省国动办发展规划处

2022年,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人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4次。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3月份全省人防系统广泛开展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学习宣传活动月,共计集中组织培训160次7358人,分发宣传资料78825份,主流媒体解读85次,新媒体宣传156次,开展执法检查478次。8月份组织开展全省人防系统法治培训,全省人防系统120余名执法人员参与培训。培训邀请省人大法工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省“互联网+监管”专班等有关专家讲授《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难点与对策》和《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等内容。

(三)完善人防法律体系建设。《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于1月15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1号公布,于3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省政府规章施行,根据规章授权,省人防办制订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试行)》、《平战转换管理规定》等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行政决策法治化。出台《修订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管理规定》等两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予以公布。切实发挥公职律师职能,审核单位经济合同7份,政策文件5份。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查。新增单位公职律师1名。

(五)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建设。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使用,完成业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办本级39名执法资格人员均开通账号。完善“建筑工地一件事”建设,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制度。完成办本级行政备案事项合法性审核,上报省放管服务办后经审核,《浙江省行政备案清单》(2022年)保留报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信息等行政备案事项4件;完成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上报依法行政办后经审核,《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保留拆除、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4件。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简行政执法事项精神,经党组审议,将行政检查事项由47项精简到17项,行政处罚事项由43项精简到20项,上报省“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专班。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以人民防空体制改革为新的起点和契机,推动国防动员法治建设:

(一)完善国防动员法律体系建设。一是完成《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二是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修法进度,适时提请省人大和省政府制订国防动员领域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三是完成国防动员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

(二)打造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人民防空体制改革后,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将有大的调整。为应对这一情况,一是围绕新职能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培训,打造高水平的执法队伍。二是继续强化持证上岗要求,保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在90%以上。三是完成行政执法优秀案例汇编,指导基层精准执法。

(三)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应用。根据人民防空体制改革进度,一是动态调整执法主体账号。二是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三是全面推广监管检查、处罚办案、协同指挥数字应用。四是继续深化“建筑工地一件事”监管一件事建设。五是以数字人防为牵引,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办事流程。

(四)源头规范行政决策合法化。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司法厅报备。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智库专家、法律顾问作用,全面审核政策文件和经济合同,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系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五)健全监督制约体系。推动清廉国防动员建设,把行政权力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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