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国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国动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全省国防动员工作实际,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统筹提质增效与风险防范,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调整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较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6条,政务微信277条。内容为适宜对外公开的国动、人防工作内容,涉及机构与人事信息、法规政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等多方面,“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群众来电来信等方面的咨询、建议、投诉全年共办理108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政策解读4条,便于公众查阅国动动员相关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办共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与申请人进行及时沟通联系,并按时办结,办件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相关流程与规定进行处理,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下发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调整,改版上线省国动办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职能等公开信息。同时,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政务舆情应对新形势、新要求,成立由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政务舆情的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回应等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严格落实办机关信息采集、审查、发布等工作制度,加强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整合门户网站、浙江国动公众号、政务信息等综合信息资源,重新调整门户网站国动要闻、建设风口、先行风范、人防风景、地方风采、党建风向等栏目板块,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制度、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公开指南”等版块进行优化更新,使公开内容指向性更明确。注重利用集约化云平台,深化场景应用建设,加强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定期网上巡查依申请公开平台,在完善宣传橱窗、电子政务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其他公开方式。抓好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对接的数据归集和调用工作等,实现行政审批和重点领域事项网上全公开。根据全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的工作机制和特点,建立我办互动平台内部流转机制,确保政务服务网网上咨询和投诉按时处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年我办根据上级要求和国防动员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晓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落实依法办理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回复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内容,并有效拓宽主动公开渠道。联合杭州每日商报舆情团队全时段监测、研判、报告和处置网上舆情态势,与网站运维服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和安全承诺书,确保其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定期对网站进行全网扫描,开展网络攻防演练。指定专人不定期对单位门户网站、“浙江国动”微信公众号等更新内容、更新时效进行检查督促,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办网站信息清理维护,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质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扎实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着决策公开推进力度还需加大、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发布形式不活跃、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归类要加强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提升。

2024年,我办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省有关具体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纳入系统平台管理,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作用。虽然我办在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工作敏感性较强、保密要求较高,但在确保保密工作制度落实的情况下,仍需要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有关事项的发布与管理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在本部门内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人防工程领域努力加强民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三是继续抓好全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事项办理回复工作。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建议等事项,认真回应社会关切,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本系统能够得到及时回复解决。

四是加强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立法项目,争取列入2024年提交审议项目,并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国家立法进度,谋划启动浙江省配套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做好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清理以及政策解读等工作。